法国大学与机构共同体的建构与治理模式研究(一)

分享
    发布于:2021-03-15 11:33  浏览量:1991  来源:协進教育

[摘要]建立大学与机构共同体是法国当前扭转高等教育困境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一

项重要举措。“共同体”先通过地区自主协商,再由国家颁布法令得以确立,从而将各地区

综合性大学、“大学校”和科研机构置于同一平台。在法律规定与科研资助项目的合作框架下,“共同体”形成以三大委员会为核心的治理结构、以各项合作协议为纽带的成员互动方式和以契约为依托的经费管理模式。法国大学的自治改革、政府的改组政策、统一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的契约管理和优势资源的集中整合为“共同体”的发展提供了制度环境,但同

时也引发了不少争议与现实问题。

 

[关键词]法国 ;世界一流大学 ;大学与机构共同体 ;组织治理模式

 

pexels-pixabay-207691.jpg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高等教育的全球化竞争,各国开始探索大学组织战略转型和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模式。目前,法国也在集中有限资源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并积极提升其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2013年,法国政府颁布 《高等教育与科研法》 (Loi Relative à lEnseignement Superieur et la Recherche),规定法国学区内或跨学区间的大学、“大学校”(下文出现的 “高校” 将指代这两类学校) 与科研机构可以自主选择进行整合,通过建立大学与机构共同体 (Communauté Universitaire d'Etablissements,以下简称 “共同体”) 开展教育合作与战略改组。[1]“共同体” 在建立的同时也形成了完善的组织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它以联合大学身份发挥院校协同作用,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本文以大学与机构共同体的建立及其组织治理为研究对象,在总结其发展特征和困境的基础上,探究法国如何通过 “共同体”推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改革目标,并厘清当前法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实践路径,以期为我国推进资源整合和 “双一流” 建设与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一、大学与机构共同体的创建背景与过程

 

在法国,大众和精英教育并存的 “双轨制”以及高校与科研机构 (如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长期分裂的状态,使大学在面对以优质人才和科研水平为主的国际竞争时表现欠佳。同时,碎片化的大学组织形态无法发挥高等教育的整体作用。在此背景下,建立 “共同体” 成为中央政府深化大学自治改革,集中整合、优化教育与科研资源的一项战略选择。

(一)法国大学的发展困境及改革突破口法国高等教育与科研制度的 “双重割裂”,一方面导致不同类型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存在差别,另一方面又阻碍了高校在知识生产和技术创新中发挥实力。如,法国大学与教育资源充足、招生严苛、生源优质的“大学校”相比,它主要接受政府拨款,不收取学费,通过高中会考直接招生,无选拔机制。因此,大学教育经费贫乏,生源参差不齐,教学质量堪忧。再如,传统上政府将高校与科研机构进行分离,划拨给大学用于发展科研的经费极为不足。因此,大学既无力吸引更多的科研人才,也难以培养优异的科研后备人才,在某种程度上还阻断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及其成果转化间的天然链条,最终导致大学的整体科研实力落后。再加之法国 “五月风暴” 以来,大学根据不同学科形成的 “教学与科研单位 (UER)” 被拆分重组,致使新成立的大学综合性不强,组织形态松散,难以发挥规模效应,更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面对高等教育自身的弊端和国际化竞争所带来的压力,法国政府不得不重新考虑对大学承担的义务及其回报。[2]于是,法国教育部从20世纪 90 年代初开始通过各种手段纠正高校过于分化的弊端。[3]特别在进入新千年以后,法国正式开始了大学重组的战略实践。

 

2006年法国通过 《研究规划法》,决定以“高等教育与研究集群” (PRES,以下简称 “集群”) 的方式整合各类公、私立高校与研究机构。其目的在于集中教育资源,扩大学校规模,开展以科研合作为主的各项活动,从而产生动力效应推动公共利益。[4]2006年至2013年,法国共批准建立了27个“集群”。[5]“集群”隶属于法国高等教育部,具有高校联合实体性质,“是地理上相临近的地方高等教育与研究机构实现互动的工具”,“集群” 为各学校之间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实现资源共享提供了对话与合作的平台。[6]

 

“集群” 建立的热潮下,法国政府于2008年启动 “大学校园计划” (Plan Campus),并从硬件方面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形成大型教学研究基地,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校园。该计划的实施预算高达50亿欧元,首先用于改造竞标成功的12个 “集群”①内部的大学校园设施,如修建或翻新校舍等,从而改善学生、教师及研究人员的教学和科研环境,增强对国际人才的吸引力。[7]在这次改革的过程中,部分高校借此机会,纷纷开展自主整合运动。其中,曾在1968年后分化为3所大学的斯特拉斯堡大学,在3 所大学校长的积极主张下,经3年努力,于2009年又重新合并为一所综合性大学。[8]斯特拉斯堡大学的合并并非源自中央政府的要求,而是地方高等教育的首创,更开启了由地方自主推动大学组织变革的先河。起初,大学合并的支持者只是希望通过此举创建一个真正的跨学科大学,但这一自愿行动却引发了法国其他大学的合并热潮,甚至引发了之后的高校行政管理改革。从2009年起,法国完成了4组大学合并项目,目前有6组合并项目正在进行中。于是,在政府政策引导和大学自治改革实践的推动下,法国整合高等教育与争创世界一流大学的变革运动进入了 “白热化” 阶段。

 

二)大学与机构共同体的建立过程

 

2013年,法国政府出台 《高等教育与研究法》,规定由大学与机构共同体取代高等教育与研究“集群”,并将“融入大学与机构共同体”作为大学合并、加入 “联合会” (Association à un EPSCP) 之外,参与高校重组的第三种重要方案。“共同体” 将地缘相近的各类高校与科研单位集合在一起,成为具有科学、文化和职业性质的特殊公共机构 (Etablissement Public à EPSCP)。法律同时规定,除法兰西岛以及巴黎、凡尔赛和克雷特伊3个学区内的多所学校要确保地区协调以外,外省学校可按学区层级或跨学区进行重组。[9]由此,法国大学参与“共同体”建设得以合法化。

 

大多数“共同体”是由“集群”身份转变而来,但 “共同体” 的成员构成比择优而建的 “集群” 构成更为多样①。“共同体” 成员的确定主要由地方院校自主参与、讨论协商而成。它既包含为加强紧密关系而合并的大学,如阿基坦大学与机构共同体 (Communauté d'universités et Établissements d'Aquitaine) 中的波尔多大学是由3所大学合并而成,索邦 (联合) 大学(Sorbonne Universités) 中的巴黎第四大学与巴黎第六大学正联合筹创新大学 ;也有一些地区小型大学组成的 “共同体”,如莱昂纳多•达芬奇联合大学 (Université Confédérale Léonard de Vinci) 是法国拉罗谢尔、利摩日、普瓦提埃等城市的大学组建而成 ;还有根据学科相似性,在“共同体” 内部又继续 “抱团” 组合的联合会和依附于 “共同体” 的联合学校或机构,如巴黎科学与文学研究型大学 (Paris Sciences et Lettres Research University) 中由国立巴黎高等戏剧艺术学院等5个成员组建的艺术与研究联合会,而巴黎第十三大学 (Université Paris XIII) 则属于索邦巴黎西岱大学 (Université Sorbonne Paris Cité) 的联合机构。同时,政府除允许隶属教育部的高等教育机构开展重组和协同合作外,对隶属于其他部门的高教机构和推动高教与科研公共服务使命的公、私立院校也秉持开放态度,且更注重地域整合的包容性。同时,科研机构在各“共同体”内“撒网式”合作,为大学与科研机构的深入对话提供了更多可能。通过各高校以学区或跨学区为单位进行集中协商和各校行政委员会开会探讨,各地先确定 “共同体” 成员名单,并将其提交给法国高等教育部。从201412月至20161月,法国政府以政令形式分批确立了20个大学与机构共同体,涵盖了近190所大学、“大学校” 和科研机构。

 

二、大学与机构共同体的组织治理模式

 

作为推进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协作的公共组织,“共同体”如何发挥作用,凝聚成员、加强管理是保证其顺利运行的关键。《高等教育与科研法》 对 “共同体” 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了详细规定,“共同体” 须依法开展合作与互动。同时,在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引导下,法国政府不再同各高校就学校的财政拨款项目直接开展对话,而要求高校通过 “共同体” 统一与政府建立契约关系并获得经费资助。因此,“共同体” 还负责统筹和分配政府的财政拨款。

 

(一)大学与机构共同体的内部治理结构

 

《高等教育与科研法》 规定,每个 “共同体” 内部需设立行政委员会 (Conseil dAdministration)、学术委员会 (Conseil Académique) 和成员委员会 (Conseil des Membres)。行政委员会为决策主体,主要负责决定 “共同体” 的运作方式和发展政策,如推选“共同体” 的校长、副校长,协调成员高校的教学供给、科研与转型战略和财政预算,组织各成员针对发展数字化教学等问题展开讨论。行政委员会包括成员机构的校长、教师与学生,“共同体” 内的部分职员、资深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企业与地方团体代表,它还邀请学区长、高校会计人员和服务总干事等提供咨询意见。学术委员会在 “共同体” 的教学与科研事务中发挥咨询作用,对拟定公共项目和高校—国家发展合同等事宜提出意见,并协助行政委员会开展工作。学术委员会由成员机构的教师—科研人员、学生和外部人员等构成。成员委员会则由 “共同体” 各成员机构选派1名代表 (一般为各校长) 组成,主要参与行政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决策研究与实施工作,并作为行政委员会的咨询机构,在决定项目计划、签订多年期场地合同(详见下文)等方面发挥作用。[10]同时,“共同体” 可以自主制定内部章程,将组织的治理结构及各参与者的职责进行细化。

 

“共同体” 的负责人——校长通过公开竞聘,并由行政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政府只需通过学区长确认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要求,并不参与给出选举意见或任命校长。校长任期4年,可连任1次,他是 “共同体” 一切民事行为的法人代表,具有行政和学术双重合法性。其职责是在行政委员会制定的行动方针下领导 “共同体”运作,主要包括 :收集各委员会意见 ;组织并协助各委员会进行成员选举 ;主持行政委员会会议 ;确定预算,审核拨款,保证收支平衡 ;每年向成员委员会提交行动和管理总结等。此外,“共同体” 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设定总服务处、财务处、卓越计划项目管理处、人力资源管理处等具体操作执行部门。由此,“共同体” 形成了集 “决策-咨询-执行” 于一体的治理结构。

 

(二)大学与机构共同体的组织互动方式

 

“共同体”以地区为单位展开整合,强化了高校选定区域重组的自主性,压缩了中央政府的活动空间,因此更利于高校与地方开展互动。总体上,与 “集群”强调一定范围内(基本上以法国几大主要城市为核心) 的优势资源整合相比,“共同体” 更突出对地方高校(如涵盖某一地区的所有高校甚至跨地区高校) 的全面整合,以及地方对促进高校与科研机构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作用。

 

“共同体” 与成员院校的互动模式看,“共同体” 目前主要通过向成员提供咨询建议、协调各方利益、组织成员申请经费预算等方式发挥统筹性协同作用。每个 “共同体” 由学区内或跨学区的不同大学、“大学校” 与科研单位交织组成。因成员各具特色,“共同体” 无法制定具体的教研规划,也不参与具体的教研活动,而是根据其个体需求与成员间的动态合作关系引导并与其协商起草合作协议。而依附于 “共同体” 的联合学校或机构与 “共同体” 的互动更为灵活,相比成员学校,它们受到的组织约束更少,但合作关系相对较弱。从 “共同体” 成员角度出发,尽管各大学、“大学校”身份平等,但规模较大、主动性更强的学校在 “共同体” 中更易于掌控发展规划的话语权。整体看来,“共同体”虽属新生事物,管理理念也需更多时间得以落实,但它并非将高校与科研机构机械地拼凑在一起,而是通过推动与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相关的各类教学、科研和国际化发展使命,为其成员营造紧密、和谐与相互信任的组织氛围。

 

(三)大学与机构共同体的经费管理制度

 

“共同体” 自身并无政府划拨的运作经费,其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国家支付。为保障 “共同体” 的顺利运转,加强成员关系,法国政府要求所有高校只有通过 “共同体” 才可向国家申请科研资助,并要求学校以 “共同体” 名义同国家建立合同关系。所获的科研、合同经费也必须由 “共同体” 按照项目或合同申请书中各成员提交的经费资助额或比例进行分配。“共同体”负责管理的政府经费资助主要包括两方面 :

 

一方面,法国政府于2010年推出 “未来投资”(Investissements d'avenir) 项目,并从2013年起重点支持 “共同体” 的建立与发展。截止2015年,与“共同体”相关的“未来投资”第二阶段计划(20142018) 一年内的投入已高达50.3亿欧元,总投资预计达240亿欧元。[11]同时,政府还通过早期的 “大学校园计划” 资助“共同体” 成员进行合并,资助款达10.3亿欧元。[12]在集中区域优势资源的理念下,法国政府针对“集群”及之后“共同体”的组建又推出大学 “卓越计划” (Initiative d'excellence),非固定资产投入共计103.65亿欧元。政府还推出“地方—经济—科学—创新计划”和“卓越实验室”计划等 “未来投资”项目框架下的高等教育资助项目。同时,法国设立了未来投资总署(Commissariat Général à lInvestissement) 对各项科研计划的操作程序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推出年度实施汇总报告。[13]通过上述一系列经费支持,各院校可利用“共同体”成员的身份,与其他院校共同申请项目资金,并在资金的支持下充分开展科研合作,推动院校乃至区域科研创新实力和企业生产效率等的提高。

 

另一方面,高校需以 “共同体” 成员身份与国家签订有关建设和使用校园的多年期场地合同 (Contrat Pluriannuel de Site),在合同期限内分阶段完成学校重组和发展的目标,才可获得政府全部的经费资助。早在2007年,政府就通过 《大学自由与责任法》 确立了学校合同(Contrat d'Établissement) ①在引领高等教育改革中的核心作用,并借助契约促进大学制定更为可行的发展目标。《高等教育与研究法》 则进一步要求用多年期场地合同代替学校合同,合同期限从4年扩展到5年,并将合同细化为公共部分和特别部分 :公共部分指同一场地内 (即“共同体”) 几所高校在教学、科研和成果转化方面所共享的战略规划,特别部分则面向场地政策中有特殊 (科研) 贡献的单个学校。[14]总体上,多年期场地合同不仅将 “共同体” 成员各自的权利与职责进行了区分与说明,也使政府在拨款时目标更为清晰,可确保经费的使用更加到位、有效。

综上所述,“共同体” 形成了以三大委员会为组织核心进行 “决策—咨询—执行”、以各项协议和合作使命为组织的互动纽带、依托契约关系对组织进行经费管理的治理模式。



参考文献

[1]Articles L718-3, LOI n ° 2013-660 du 22 juillet 2013 relative à l'enseignement supérieur et à la recherche - Article 62[EB/OL].https://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Texte. do?cidTexte=JORFTEXT000027735009.2016-09-10.

[2] Benoît Floc'h. Le classement de Shanghaïaffole les universités, pas les étudiants[EB/OL].http://www.lemonde.fr/education/article/2015/08/15/le-classementde-shanghai-affole-les-universites-pas-les- etudiants_4725577_1473685.html.2016-03-01.

[3] Simon J, Chazeau C, Lesage G. Organisation et gestion de l'éducation nationale(11e édition )[M]. Paris:Berger Levrault.2014:492-493.

[4] Loi n ° 2006-450 du 18 avril 2006 de programme pour larecherche[EB/OL]https://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Texte.do?cidTexte=JORFTEXT000000426953&categ orieLien=id.2016-02-20.

[5]Liste des Pôles de recherche et d'enseignement supérieur[EB/OL].https://fr.wikipedia.org/wiki/P%C3%B4le_de_recherche_et_d%27enseignement_sup%C3%A9rieur#Place_dans_les_r.C3.A9formes_de_l.E2.80.99enseignement_sup.C3.A9rieur_intervenues_entre _2006_et_2012.2016-04-01.

[6] 高迎爽.从集中到卓越 : 法国高等教育集群组织研究 [J].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 2012,1: 010. [7]Investissements d'avenir : Présentation des Actions[EB/ OL].http://www.enseignementsup-recherche.gouv.fr/cid51363/investissements-d-avenir-operation-campus. html.2016-02-29.

[8]Histoire de l'Université de Strasbourg[EB/OL].http:// www.unistra.fr/fileadmin/upload/unistra/documentation/ historique_uds.pdf.2016-08-23. [9][17][18]Les regroupements universitaires et scientifiques : une coordination territoriale pour un projet partagé [EB/OL].http://www.enseignementsup-recherche.gouv. fr/cid94756/les-regroupements-universitaires-etscientifiques-une-coordination-territoriale-pour-unprojet-partage.html.2016-02-23.

[10]Articles L718-9, L718-10, L718-12, L718-13-LOI n ° 2013-660 du 22 juillet 2013 relative à l'enseignement supérieur et à la recherche - Article 62 [EB/OL].https:// 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TexteArticle.do;jsessionid=4341AEFC1D7771FB7F6E3D7BE53838FE.tpdila14v_2?cid Texte=JORFTEXT000027735009&idArticle=LEGIARTI000027736725&dateTexte=20160316&categorieLien=id# LEGIARTI000027736725.2016-02-23.

[11]Le programme d’investissements d’avenir : Une déma rche exception nel le, des dér ives àcorriger[EB/OL].https://www.ccomptes.fr/content/download/87825/2099203/version/1/file/20151202-rapport-programme-investissements-avenir. pdf.2016-02-29.

[12]22 milliards d'euros pour l'enseignement supérieur et la recherche[EB/OL]. http://cache.media.enseignementsuprecherche.gouv.fr/file/Investissements_d_avenir/21/4/ diagramme_160214.pdf.2016-02-29.

[13] Le Commissariat Général à l'Investissement[EB/OL]. http://www.gouvernement.fr/le-commissariat-general-al-investissement.2016-02-23.

[14] Présentation de la politique contractuelle de site[EB/OL]. http://www.enseignementsup-recherche.gouv.fr/cid90732/la-politique-contractuelle-de-site.html.2016-02-23. 



作者:张梦琦,刘宝存(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北京 100875